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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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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某女友的前任男友是律师,心肠黑的让人不敢相信,在女友怀孕的时候毅然抛弃了她和别的女人谈起了恋爱,女友大着肚子去找他时他把她赶了出去,而且对别人说要抛弃女友是因为她不孝顺他老妈,然后瞒着女友正大光明的和别人结婚了,最后还骗了女友一些钱,等到女友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已经全部翻脸不认账了。这就是咱烟台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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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各业,都有其黑暗面。
虽然这一黑暗面并不会成为主流,但其影响却是有的。
对于这种情况,尤其是未婚同居、未婚先孕的,这并不是法律允许和社会道德提供的。所以,对于你所讲的这名律师,从法律上来讲,他是没有错误的。
对于这件事,我只能从道德上对该律师进行BS,从个人感情上对你的女友表达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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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有个客户也是,和一个女的同居了很长时间,还花了那女的很多钱,后来瞒着她跟一个条件很好的女的结婚了,那女的还到他婚礼上去闹来着~

不过恶人也没什么好报,现在他老婆要跟他离婚了--不是因为以前的事,是为了一些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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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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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林子都有坏鸟

一个坏鸟不能代表一林子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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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有坏,才显得林子的鸟各种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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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与女人的最好结果是~关在不同的笼子里面~外面猴子在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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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后来什么样了么?那个律师丧尽天良,啥人都骗,赚了不少钱。他老婆喜欢得不得了,对他恩爱有加,他过着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真想不通,到底做好人还是坏人。好像坏人总比好人活的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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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滴,有时候,一定要把提供法律服务与律师区分开来。
律师虽然也是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人员,但并不是唯一的人。现在社会上有许多人,打着律师的名号提供法律服务,其实他们并不是律师,有的更不是符合规定的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按照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只有三种,一种是律师,一种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制还未完善的产物),一种是公证人员。前二者个体性较强,而后者单位性较强。
但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能够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远远超出上述三类人,比如某些社会团体人员、所谓的当事人亲属等等。这也给某些人员利用这些漏洞进行法律服务欺诈提供了机会。比如所谓的“民间律师”、“黑律师”等等。他们并没有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要件,有的根本就没有提供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的法律素质。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非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在当前社会上非常多,而我手头上的具体人员名单,就应该在20人以上。其中还有的社会人员与法院相互利用,扰乱社会法律服务秩序的情况。所以,我希望楼主能够调查清楚,他真的是否是律师。如果是,那么你们可以向烟台市律师协会投诉。如果不是,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其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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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法律版主,说出来的话,就是有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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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律师事务所的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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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什么?他就是专门作这行的,怎么会有证据在我手里。反过来在告我一个诬陷,我上哪说理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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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楚路上的那家律师事务所是非法的,或者是请的非法人员,那它可能就是非法的。最起码在良知道德上它是BH的。再说我拿什么告他,他就是作这一行的,怎么可能把证据留下,没投诉成他,反倒被他咬一口,说我诬陷,我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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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行使权利并不代表着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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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谁正当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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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世道...找人把他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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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iber 于 2006-2-4 16:38 发表
男人与女人的最好结果是~关在不同的笼子里面~外面猴子在看~呵呵~
不明白你说的意思!
风停了又吹,我该想起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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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司法局投诉
博客莱州 欢迎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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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什么,做多了坏事,说太多谎话,老天爷自会惩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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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咱们恐怕掌握不了他具体的证据。
不过我还是 觉得,哪行哪业也有道德败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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