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指点!
8月31日夜晚9:40左右,一辆黑色别克君威轿车在金沟寨小区自南向北行驶时,将一辆路边正常停靠的车辆撞了,黑色别克君威轿车当场立即逃逸。黑色别克君威轿车右前保险杠受损、右前雾灯受损、车体脱落部分碎片在现场。据现场目击者称:事发的当时,有一辆出租车跟在黑色别克君威轿车后边,一辆白色面包也路过,均有可能记住黑色别克君威轿车的车号!(线索啊)
我发现后,即刻拨打122报交通肇事,122让我自己一通转圈电话打下去(期间拨打四次不同的交警电话),一大队的值班交警亲切地告诉我,你要举证,提供对方车号交警才能查他。理由嘛,“烟台别克君威太多了!”真的让我诧异!
群众的小事也许的确不应该耗费烟台交警这样高贵的公共行政资源去处理,当时只怨我一厢情愿地想起“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口号。也罢,自认倒霉。只是,以后这类小事,真的都不必报案了吗???怎么处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