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新亚物业在居民区贴出告示,要求居民从3月8日起,超过政府定价4元,即18元(政府定价14元)交纳管道液化气。近日,新亚物业又贴出告示,要求居民以单元为单位重新申请,必须按18元交费,否则从3月8日起将单方面断气!对此霸王条款、霸道行为,小区数百户居民提出强烈抗议,表示极大义愤!
新亚物业10多年来一直供应居民管道液化气,并多次无理拒绝居民改造为天然气的要求,一直按政府最高定价收费,赚不少利润。现在居然称亏损了,违反政府规定自行提价!
我们要问:你赢利了什么事都没有,亏损了居民就要承担责任,不高价买你的气,就要断气。这是什么行为?!
请市政府出面保护我们数百户居民的合法权益!